(1) 取得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业水平的,可以免试已学、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成绩合格的同级公共基础课和选修课。
(2) 高校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对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可以免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以免试已学公共基础课,课程名称、要求相同,成绩合格的;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可以免考已学公共基础课,具有相同的课程名称和要求,并取得了合格的成绩。
“同等课程名称及要求”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相应的自学考试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要求(自学考试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实行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或同层次选课的原则。
大学英语六、四级。
(1) 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和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成绩的学生,可根据专业水平免修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
(2) 取得国家英语水平考试(pets)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根据专业水平免考英语(一);取得大学英语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也可根据报考者的专业水平免修自学考试英语(2)课程。
(3)在自学考试中取得NCRE等级证书或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根据专业水平免除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获得二级以上证书的,免试。您还可以申请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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