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自考报名网-安徽自考网欢迎各位自考生,今天是

免费咨询:15755063059

自考办电话 | 在线答疑

自考系统: 2025年自考报名入口 2024年准考证打印入口 2024年安徽自考成绩查询入口 2025年助学报名入口 自考办联系方式
城市: 合肥 阜阳 宣城 马鞍山 蚌埠 淮北 淮南 黄山 铜陵 芜湖 六安 池州 滁州 亳州 安庆 宿州 更多+
定位您当前所在位置: 复习资料 >

2021年安徽自考《审计学》考前复习资料:专业胜任能力与保密

时间:2020-11-09 17:11:55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专业胜任能力与保密

一、专业胜任能力

(一)专业胜任能力的两个阶段

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因此,注册会计师不能宣称自己拥有本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或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可公为两个独立的阶段:一是专业胜任能力的获取。二是专业胜任能力的保持。

(二)利用其他专家的工作

当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以外的专家时,注册会计师就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这些专家了解相应的道德要求。对专家的监督和指导的程度取决于参与的人员和业务的性质。这些监督和指导可能包括:第一,要求这些人员阅读适当的道德规范。第二,要求这些人员对道德规范的理解提供书面确认。第三,在出现潜在冲突时提供咨询。

二、保密

(一)保密义务

注册会计师有义务对其在专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客户的信息予以保密。这一保密责任甚至在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关系终止后仍应继续坚持。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始终遵守保密原则,除非有专门的信息披露授权,葆具有法定或专业的披露责任。

(二)保密义务的豁免

注册会计师在三种情况下中以披露客户的有关信息:第一,取得客户的授权。第二,根据法规要求,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律行为。第三,接受同业复核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

在所有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都应当考虑是否需要向法律顾问和职业组织进行咨询。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安徽省自考攻略网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APP下载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二维码
扫描
二维码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下载
微信客服
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