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7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人数,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应该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参见《公司法》第24条、第79条)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按我国《公司法》第81条第3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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