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的职权包括: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相关推荐
安徽自考考试答题顺序
12-29《管理学原理》安徽自考复习:职权的类型【2020年4月】
10-092021年安徽自考《金融理论与实务》选编各章节知识精要点(40)
04-242021年安徽自考《学前教育心理学》名词解释(20)
04-052021年安徽自考《公司法》考前复习资料(62)
03-102020年安徽自考《公共关系》复习重点:公共关系的定义
10-292021年安徽自考《公司法》考前复习资料(2)
02-19《现代汉语》试题练习(1)【2020年4月】
09-202021年安徽自考《审计学》考前复习资料:审计的方法
11-09《知识产权法》安徽自考试题练习:非选择题
03-31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