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自考生符合毕业申请条件后,需及时准备以下申请所需材料。参照以下毕业申请手续进行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自考办。
一、毕业申请所需材料
1、(必选)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2、(必选)自考毕业生初审简表(见附表);
3、(本科毕业必选)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学历认证部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不再交验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所申请的本科学历证书将不能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数据库。
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安徽省:http://renzheng.ahedu.gov.cn/)
4、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免考英语的考生需交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5、免考英语(一)、(二)和计算机课程的考生需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6、免试课程必须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13年版)和《关于取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要求,需要提交免试材料(加盖学籍管理或者人事管理公章的学籍表或者成绩合格证)。根据皖招考〔2018〕30文要求,专科毕业生不再免考自考本科的公共政治课程。
二、自考毕业手续办理
1、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2、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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